基建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admin        2010-03-29        226

基建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一、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循监理程序按照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工作。监理人员必须要对甲方工程质量负责,全力以赴地做好质量控制、工期控制、造价控制。

二、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检测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工程开工三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监理人员配置名单和监理个人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职其他工程总监,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每周驻地办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        监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图纸和规范标准施工,复核场地平面坐标,竖向高程控制定点和工程测量管理。监理人员要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主要及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实行24小时跟踪和旁站监理,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工程监理日志。

四、        监理人员要对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和验收,并在验收单据上签字。严格监督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动态,并认真跟踪质量过程,如发现质量差或规格不符等问题,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解决。

五、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范,正确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政府质检部门的关系,办事公正,有理有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业主的利益,不得故意刁难承包商,不得无故拖延各类验收、检测申请;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任何施工材料和施工队伍。

六、        监理人员要对工程的工期负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合理的施工进度表并严格按进度表施工。对拖延工期的情况,必须向甲方做出书面说明。

七、        监理单位要保证监理资料详实、及时、正确完整,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竣工后交付委托人一套完整的资料。

八、        监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仪表整洁,生活注意小节,自觉抵制不道德行为,维护良好的监理形象;上班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中午不得饮酒,不得擅离岗位,杜绝串岗,严禁赌博和其它不健康活动。

九、        监理单位必须对驻地监理设置签到表。监理人员不许迟到、旷工,若无故旷工一天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1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监理人员无故旷工48小时者,工地代表应及时上报基建处和监理单位,对违纪监理人员甲方有权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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